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晟典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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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agement Architecture

晟典管理架构

晟典以章程为治理基础,合伙人委会作为最高权力机构讨论和决议事务所的重大事项,合伙人会议下设管理委员会与审计监督委员会。

管理委员会是事务所的日常决策和管理机构,其组建机制为组阁制:管理委员会主任由合伙人会 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成员由当选的管理委员会主任选任。管理委员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 属于管委会成员决策范围内的事务由管委会成员决策即可实行;属于集体决策范围内的事务,则 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管理委员会成员表决,超过管理委员会成员半数通过后即可实行。管 理委员会下设七个专门委员会:战略与制度建设委员会、人事薪酬考评委员会、宣传与品牌推广 委员会、专业建设委员会、风险控制与利益冲突审查委员会、文化建设委员会、青年律师成长促 进委员会,以及晟典实务法学研究院和《晟典律师评论》编辑部;另设以财务部、行政部、运营 部三个部门为一体的管理运营服务体系。

晟典建立了专门的审计监督机制,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例如每年的年度报表、审计报表由 审监会委托,确保财务数据受到独立的监督。审监会主任以及审监会成员均经合伙人会议选举产 生,并且审监会敢于在律所日常管理工作中、决策执行中提出意见和建议,做到实实在在的监督, 推动律所规范化管理长效机制的建立健全。

Previous management committee

历届管委会



第一届管委会(2002年11月—2005年7月)

钱伯明(主任)、吉卫民、徐育康、陈治民、陈华诚(2004年7月退出)、周海荣(2003年3月增补)、余俊福(2004年1月增补)
 
第二届管委会(2005年8月—2008年4月)

钱伯明(主任,2006年9月退出)、丁新朝(副主任,2006年9月退出)、陈东(副主任)、陈治民(2006年9月退出)、余俊福(2006年9月起任主任)、周海荣(2006年9月退出)、陈利民(2006年9月退出)、朱敏雄、辛焕平(2006年9月增补)
 
第三届管委会(2008年4月—2011年4月)

余俊福(主任)、陈治民、陈东、祝理力、丁新朝
 
第四届管委会(2011年4月—2014年1月)

丁新朝(主任)、陈东、祝理力、胡宁可、黎伟
 
第五届管委会(2014年1月—2017年1月)

丁新朝、祝理力、胡冰梅、胡宁可、赖灿辉、黎伟(2014年10月增补)、储萍萍(2014年10月增补)、陈伟岳(2014年10月增补)。2015年8月,君言、晟典合并后:丁新朝(主任)、储萍萍、胡宁可、刘辉、黎伟、王永敬
 
第六届管委会(2017年1月—2020年1月)

陈治民(主任)、胡宁可(副主任)、王永敬(副主任)、钟刚强、彭钢
 
第七届管委会(2020年1月—2023年2月)

王永敬(主任)、胡宁可(副主任)、钟刚强(副主任)、彭钢、周殿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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