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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秀进

高级合伙人

邮箱:yexiujin@sdlaw.cn

业务领域:
- 知识产权:
商标、专利申请;
商标、专利行政确权非诉(异议、评审、无效等)、行政诉讼(一审、二审、再审、抗诉等);
商标、专利侵权诉讼;
涉外知识产权申请、行政确权及民事侵权纠纷
- 争议解决(诉讼与仲裁):一审、二审、再审(含最高人民法院再审),抗诉及检察监督
 
教育背景:
学历:工学学士
毕业院校:江汉石油学院(现长江大学)
专业:石油工程
 
执业经验:
广州、荆州、十堰、襄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广东省律师协会商标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长江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理事
长江大学兼职硕士生导师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88257”)独立董事
长江大学深圳校友会会长
特级商标代理人(中华商标协会2025年11月评定)

曾系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2016-2019)、惠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2014年11月-2018年11月)、珠海国际仲裁院仲裁员(2015-2021),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委员(2008-2013)、北京市律师协会商标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2009-2013),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案例指导研究(北京)基地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2016-2019)、深圳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调研基地法律专家(2015-2017)。

叶秀进律师有25年法律服务经验,其中逾23年知识产权非诉、诉讼执业经验,谙熟商标、专利申请、行政确权非诉、行政及侵权诉讼各个程序。执业以来代理大量商标、专利申请,商标行政确权(异议、驳回复审、撤销复审、争议及无效)行政案件,代理过4起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商标确权行政诉讼、商事纠纷再审案件,其中3件案件经最高人民法院再审审查裁定指令再审或提审后再审改判。

曾经代理多起经最高人民法院再审审查、审理获胜诉案件,代理多起有较大影响案件,部分代理案件分别入选“2018年度广东律师十大知识产权典型案例”、“2018年度深圳律师承办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2021年度深圳市商标协会十大商标典型案例”,在知识产权行政确权与行政诉讼、知识产权民事侵权诉讼、涉外知识产权法律事务、疑难民商事案件诉讼及仲裁等方面具有较为丰富经验和成功案例。
 
业绩展示:
1.2019年4月,代理“熊出没 BOONIE BEARS”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行政纠纷案入选广东省律师协会“2018年度广东律师十大知识产权典型案例”;
2.2019年4月,代理“熊出没”商标撤销复审行政纠纷案入选深圳市律师协会 “2018年度深圳律师承办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
3.2018年2月,接受南储仓储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代表其与民生银行武汉等金融借款合同、动产质押监管协议纠纷,不服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民事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该再审申请案经最高人民法院经再审审查裁定指令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再审判决撤销原一审、二审判决;
4.2022年4月,代理 “FANTAWILD”商标异议复审行政纠纷案入选深圳市商标协会“2021年度深圳十大商标典型案例”;
5.2016年,代理广东志高空调有限公司对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5件专利无效宣告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经审查,对其中2件专利予以全部无效、1件专利因双方达成和解撤回申请;
6.2010年,接受珠海粤体体育设备有限公司委托,就专利权人马明起诉侵害专利权,代理该专利的侵权诉讼应诉及专利无效宣告请求事宜。国家知识产权局经审查,支持了我方无效宣告理由,宣告涉案专利全部无效;
7.龙王恨、熊出没、方特、安托山等商标驰名商标认定。
 
服务客户:
中国石油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石化集团有限公司
国家管网集团有限公司
三峡集团
葛洲坝集团
新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山西晋煤集团
华强方特文化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西贝莜面村
广东志高空调有限公司
湖北富邦股份
湖北龙王恨鱼饵集团有限公司
河南汇龙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学术研究:
1.《也谈商标代理业的规范和发展》(《中华商标》2004年第11期)
2.《商标权行政保护法律制度需完善》(《中华商标》2009年第10期)
3.《一件商标撤销案引发的若干问题思考》(《知产力》2020年1月15日)
4.《对商标法有关商标注册效率内容的修改建议》(第一作者,《中华商标》2020年第8期)
 
社会责任:
2013年4月-2021年6月期间,先后向长江大学捐赠人民币35万元,设立新生奖学金等。
 
联系方式:
电话:0755-23890737
邮箱:yexiujin@sdlaw.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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