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雄
合伙人
邮箱:lixiong@sdlaw.cn
业务领域:
- 公司法:公司设立、股权纠纷、公司治理、股权激励、股权和债务融资;
- 商事诉讼:合同纠纷、劳动争议、民间借贷纠纷等;
- 刑事案件:刑事案件控告、刑事辩护等;
- 行政案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教育背景:
学历:本科
毕业院校:内蒙古大学
专业:法学
执业经验:
2012年执业,先后为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深圳市公安局交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办事处、法雷奥汽车内部控制(深圳)有限公司、湛江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巨涛海洋石油服务有限公司、广东德昌电机有限公司、深圳嘉德瑞碳资产股份有限公司、博雅互动国际有限公司等几十家政府与企业提供过法律服务。为当事人解答各类法律咨询和办理各类民事、刑事和行政案件累计千余件,懂商业也擅长谈判,具有很强的综合处理案件能力。
业绩展示:
2014-2022年期间,先后担任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和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办事处法律顾问,负责审定日常合同,参与规范性文件制定、处理行政复议和各类案件、信访接待、为重大行政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其中代理的行政诉讼共计300余宗。
先后代理庹某、余某、王某等人诉公司劳动争议案,为当事人分别追回40余万、40余万、50余万违法解除赔偿金或提成工资。
代理刘某袭警案,公安机关作出撤案决定。
代理覃某强奸罪一案,检察院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代理梁某提起刑事诈骗控告,公安机关立案并追回被骗款项。
代理刘某某利用比特币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案涉金额13亿),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代理某危险驾驶罪一案(酒精含量240毫克/100毫升),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为深圳嘉德瑞碳资产股份有限公司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后又为深圳嘉德瑞碳资产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增发新股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担任湛江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和中期票据专项法律顾问,先后为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15亿和中期票据10亿,公司债7亿元和中期票据11亿元出具法律意见书。
为博雅互动国际有限公司提供游戏合规专项服务。
为美国MS公司提供知识产权合规专项法律服务。
代理深圳某公司起诉被告侵权纠纷一案,为公司追回1000余万经济损失。
代理朱某假冒注册商标罪一案,检察院建议量刑3年,法院采纳辩护人意见判决朱某有期徒刑10个月。后被侵权人以商标侵权为由提起民事诉讼,主张1500万惩罚性赔偿,法院判决几名侵权人连带赔偿50万。
社会责任:
第十一届深圳市律师协会劳动法委员会委员;
深圳市法律援助处援助入库律师,累计办理上百宗各类援助案件。
联系方式:
电话:0755-8366 3333
邮箱:lixiong@sdlaw.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