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晟典动态|黄霆律师受邀在清远律协开展新公司法专题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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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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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新公司法”)将于2024年7月1日起施行。应清远市律师协会(下称“清远律协”)邀请,受深圳市律师协会指派,晟典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黄霆律师于4月21日上午在清远市迎宾馆开展《新公司法对投资人的影响及应对》专题讲座。本次培训活动由清远市司法局指导,由清远律协主办,一百多名清远律师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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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照片)

 

分享环节

黄霆律师基于修订前的公司法及其司法解释相关规定,结合其担任公司法律顾问、投融资项目专项顾问、公司争议纠纷代理人、破产管理人等丰富实务经验,对公司法新修订内容进行深度解读。

 

黄霆律师以“定义、对投资人作为股东出资的影响、对投资人行使股东权利的影响、对投资人参与公司治理的影响、对投资人特殊权利的影响”为授课提纲,以修订条款对比、“问题引出”及其“影响应对”相结合的解读方式,对“对投资人作为股东出资的影响及应对”(八大板块)、“对投资人行使股东权利的影响及应对”(六项法定权利)、“对投资人参与公司治理的影响及应对”(三大板块)、“对投资人特殊权利的影响”(十二项协议权利)等相关内容进行了逻辑严密、系统清晰、细致深入的分享与剖析。

 

黄霆律师认为新公司法的修订既有立法理论一脉相承的明显特征,又有与时俱进突破创新的机制改革特点,充分体现了压实股东出资责任、强调董监高履职职责及增强公司债权人权益保护的修订目的,积极回应了股东权利行使、公司有效治理的现实市场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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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照片)

 

交流环节

在交流环节,参会人员踊跃提问。对参会人员提出的如“在新公司法下,股权转让过程中转让人该如何保障自身的权益,以避免在完成转让后还需承担法律责任?”“实务中,可以如何有效地对抽逃出资行为进行调查与认定?”“转让人隐瞒公司的对外担保债务完成了股权转让的,受让人是否可以要求转让人赔偿?”等问题,黄霆律师详细进行了解答,提供参考意见。

 

黄霆律师此次授课培训时间近四个小时,效果显著,反应良好,受到了清远律协有关负责人及与会人员的热烈欢迎和高度认可。

 

 
黄霆律师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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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简介】毕业于深圳大学法学院,现为晟典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晟典党委副书记,晟典破产管理人(二级)联席负责人,《晟典律师评论》(法律出版社)副主编,茂名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广东省、深圳市两级律师协会公司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曾任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业务发展委员会委员。现为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国务院一级央企)、深圳市宝安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区一级国企)、深圳市龙岗金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龙岗区一级国企)、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301038.SZ,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华润物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深圳数据交易所入库律师/专家,深圳市企业评价协会(SZEEA)、深圳市鼎诚技术经济评价中心专家。具备证券从业资格、私募基金高级管理人员资格、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高级企业合规师资格。

 

【执业领域】公司法律事务(包括顾问、股权投融资及争议解决、股东/合伙人利益纠纷解决、商业交易),企业合规(包括央企、国企运营合规,反商业贿赂、合同管理合规体系建设),企业破产清算(包括重整、和解、强制清算与债务重组),民商事争议解决(包括商业合同纠纷、涉外合同纠纷、房地产确权、交易与租赁纠纷、证券虚假陈述纠纷、私募基金纠纷等)。

 

【代表荣誉】所代理的“徐某某追加债务人公司抽逃出资股东及受让未出资股权股东为被执行人案”于2023年被深圳市律师协会评为“2022年度深圳律师业务典型案例”。所承办的“深圳喙趾羽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破产清算案”于2023年被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评为“2020-2022年十大企业破产典型案例”。2024、2023年先后被深圳市律师协会评为2023、2022年度专业委员会优秀委员(公司法律专业委员会)。2022年被中共深圳市律师行业委员会、深圳市律师协会评为“优秀青年律师”。四次被深圳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授予“深圳市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先后多次获评晟典“优秀青年律师奖”“专业团队奖”“专业贡献奖”,在晟典成立20周年庆典被评为“专业楷模”“奉献楷模”。

 

【联系方式】huangting@shengdian.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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