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平台涉赌类型分析及其刑事风险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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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29
实际早在2017年,直播平台涉赌问题便受到了关注。2017年4月17日《新京报评论》公众号发表《“主播陪你玩游戏”涉赌,警惕直播平台“挂羊头卖狗肉”》一文,报道了一些直播平台设置竞猜游戏变相进行赌博的现象。2020年9月21日,《检察日报》也刊发文章《直播付费抽奖是否涉赌,需更明确标准》,呼吁进一步揭露实施网络赌博犯罪的方式,厘清直播平台的作用,倒逼平台强化管理。可见,直播平台涉赌问题由来已久,直播平台作为一种新业态,很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作为实施赌博活动的工具,经过多年的发展演变,直播平台涉赌刑事风险也已经到了不得不高度重视的地步。
一、直播平台涉赌的主要表现形式
二、激励机制涉赌型直播平台的运作模式及其内在成因
1.向主播出售平台虚拟财产套现
2.向“收货商”等中介出售平台虚拟财产套现
3.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套现
1.直播平台与平台主播的合作模式为平台用户提供了天然的套现途径
2.直播平台各方均存在利益驱动
三、直播平台激励机制涉赌的刑事风险识别
我国《刑法》第303条虽然规定了赌博罪与开设赌场罪,但并未明确“赌博”本身的具体含义。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第146号指导案例的裁判观点认为:所谓交易的结果具有“偶然性、投机性和射幸性”,同时认为赌博行为的本质是“押大小、赌输赢”。
四、直播平台涉赌的刑事风险防控
【执业简介】
晟典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刑事辩护委员会副主任。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深圳市公安局龙华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法律顾问、第十届深圳市律师协会证券期货基金法律专业委员会专家讲师、第十一届深圳市律师协会金融犯罪辩护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第十二届广东省律师协会经济犯罪辩护专业委员会委员。参编著作《金融警戒线证券刑事法律实务探析》、《金融诈骗罪疑难问题研究:理论分析与实践展开》。
【执业领域】
张自柱律师执业以来,专注于刑事法律业务,尤其擅长于各类经济、金融犯罪案件的辩护,先后代理数百宗受媒体和社会关注的刑事案件。
【联系方式】
电话:13530576962
邮箱:zhangzizhu@shengdian.com.cn
【执业简介】
晟典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毕业于兰州大学法学院,执业领域:刑事辩护、刑事控告、刑事风控。
【联系方式】
电话:13699850849
邮箱:zhonghaiweiashengdian.com.cn
编辑:朱依莹
责编:冯若桐
审校:黄霆